“雨水收集”是近年來提出來的環保理念,用通俗的話講就是把用于自然降雨的設備和設施匯集在一起,然后對采集的雨水進行處理,供綠地,農田灌溉,建筑,工地,道路用水。雨水收集是為了維護自然生態環境、減少水資源浪費、同時延緩雨水洪澇壓力、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現就雨水收集與再利用系統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些什么進行探討:
一、雨水收集應“保障安全”。確保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安全平穩運行是水在社會中流通的根本。
我國城鎮雨水處理領域歷年來都缺乏層面的專門法規,業界要求盡快頒布《條例》的聲音也非常強烈。我們有理由認為《條例》的頒布必將在促進城鎮雨水系統健康循環的實現方面起到決定性的正面影響。
二、雨水的收集應“尊重自然”。該原則為統領性原則,反映了“尊重自然,順應自然,維護自然”生態文明理念和城市開發建設“盡量減少城市原有水生態環境受到損害”精神。《條例》中多次提到“消減雨水徑流”、“雨水徑流控制等”等要求,包括增加綠地、砂石地面、透水路面和自然地面對雨水的滯滲能力等,采用建筑物,停車場,廣場,道路等來修建雨水收集利用設施,這些設施體現了低影響開發的思想和對自然的尊重。
三、雨水收集應做到“綜合利用”。《條例》在規劃,設施建設,政策鼓勵上,為推進雨水再生利用,實現雨水資源化利用,出臺了多項制度措施。同時《條例》闡明了初期雨水采集治理途徑,并就初期雨水排放調控、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要求,為防治城市水環境污染、以及雨水資源綜合利用等創造政策條件。
四、“統籌規劃,配套建設”。城鎮排水及污水處理系統作為推動城鎮良性水循環發展的重要項目,系統布局的好壞直接影響水自然循環效果,雨水收集也因此需要整體規劃和配套。應保證兩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城市開發和城鎮排水及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二是城鎮雨水及污水處理設施各子系統的配套措施。